就连顾垣也不知道那些琐事自己为什么记得这么清楚,大概是他从少年开始就一直反刍童年岁月,那是他为数不多的幸福时刻。那会儿,他妈一直要给他爸织围巾,每次织到一半就有更好的花样,只好拆了重织,来来回回好几次,她总想给他最好的,结果离婚时围巾仍没织好。
“你要爱吃,我给你做。”
“太甜了。”顾垣给她夹了一筷子牛肉,继续说,“我妈走了之后,我和我爸就一门心思吃学校食堂。你见没见过饭票?我上了高中才有饭卡,之前都是饭票。我那时候特别能吃,一到下课,就拿着饭盒蹿出去打饭。当时我想,将来找女朋友一定要找个会做饭的。”
“说实话,你是不是因为我会做饭才死皮赖脸追我?”富小景扬起眉毛问他,“我不光会做饭,还有一个善解人意的妈和姥姥。”
“你怎么跟富阿姨说的?”
“实话实说,我离不开你,我有什么办法?”
富小景把姥姥给她的玉坠挂在顾垣脖子上,“这是我姥姥给你的,我给你戴回来了。”
她的体温还残留在玉坠上,此时体温渡到了他那里。
顾垣跟富小景说他在国内的事情,富小景也纳罕,隔着那么多年,他竟然记得那么清楚。他告诉富小景,他那时候最讨厌肯尼基,嫌他的《回家》太过直白,他讨厌任何抒情的东西。不过当别人逗他,让他吹《回家》时,他只会说他没直管萨克斯,吹不好。他跟父亲两样人,他爸讨厌谁,从来都带在脸上。
“我当时要听《回家》,你是不是还挺不高兴的?”
“那倒没有。”只要不强迫他也喜欢,他绝对尊重别人的喜好。
“我给你买直管萨克斯的时候,还以为你会喜欢呢。”
“你送的,我都喜欢。”
富小景低头给顾垣舀了一勺汤,“你就骗我吧。”
饭后,顾垣把富小景买的萨克斯找出来,教她吹。
是那种他以前最厌烦的抒情调,混合着窗外的灯火,很容易让人想起故乡。
“我来美国没多久,就和布朗闹翻了,从曼哈顿搬到了布鲁克林,你知道像我当时那个年纪,基本没有正经房东愿意把房租给我,而且我也没什么钱。不过我当时也不觉得苦,就觉得新鲜,我那时候去□□工,赚了钱我都直接转换成人民币。”
富小景笑:“我每次花钱,也都自动转换成人民币。”每次花钱都很心痛。
“我也是。”顾垣抬头看向窗外,“那时候我攒了一点钱想给我爸邮过去,还没邮,我爸就走了。他去世半月,习姨才给我发邮件,说我爸自杀了。你可能不信,我当时真没感觉,连眼泪都没掉。我拿着要给我爸邮的钱去了一家俄国馆子,把招牌菜都点了个遍。吃完我就回我那个房子,睡得特别好,连失眠都没有。第二天,我就揣着我仅剩的那点儿钱坐灰狗巴士去了大西洋城。那阵儿我还不知道去唐人街能免费,要知道,就不自己花钱坐车了。当时大西洋的赌场还没今天这么萧条,就十分钟,我赢了两张中美往返机票钱,我想他要不那么着急,我就能回国把他从精神病院里捞出来。”
顾垣单手捂住眼睛,背对着富小景,“哪怕他等到我上大学那年死也好。你说,他怎么就这么着急?”
富小景把脸伏在顾垣的背上,从后面环住他,“都过去了,都过去了。”她知道过不去,他父亲就像他心上的一道疤,比背上的疤更狠。原来这么多年,他对他爸,不是怨恨,而是自责。
她甚至恨他的母亲,怎么能这么轻率地要走,留他一个人背负这一切。富小景扳过他的脸,去吻他,肢体的交缠可能会让他暂时忘记这件事。
夜里,富小景醒来,整个人都被顾垣给箍得死死的,他大概是做了个梦,说了些含糊不清的梦话,她猜那是关于他父亲的。
第二天早上,富小景去华人超市买了香油,又用香油拌了沙拉。有样学样做了罐焖牛肉,奶油栗子粉太甜,都让她给吃了,顾垣只吃了一勺。